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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东港区林业局主要职责
区林业局是区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关于林业工作法律、法规、条例及有关方针、政策并组织实施,指导全区林业经济体制改革。 (二)负责编制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组织指导造林绿化、封山育林、义务植树以及用材林、防护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特种用途林的建设与管理。 (三)负责监督监测全区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,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、规划、设计及动态监测;组织编制、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,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;负责林地、林权管理和征用、占用林地的审核;负责全区木材检查证的初审、管理和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、经营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。 (四)负责检查指导全区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;组织查处毁林案件;协助调处山林权属争议和纠纷;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的建设。 (五)负责规划、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,负责陆生野生动物、古树名木及其它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;制定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、植物名录,并监督执行;负责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,制止乱捕滥猎;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猎枪弹具和狩猎管理。 (六)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指导国有林场、苗圃、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管理,指导集体林场的工作。 (七)对全区经济林建设、林业产品的加工及森林旅游、林木种苗、木本药材、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。宏观调控发展林业产业的规模和结构,管理非统配木材和松香(含松脂)的经销,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。 (八)负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查,指导全区 林业基本建设,负责筹集和管理区级林业基金,监督全区各项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;指导监督全区 林业系统财务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林业经济调节政策。 (九)负责制定全区的林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开展林业科技研究、科技攻关和林业技术推广工作;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,指导全区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。 (十)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、农村能源发展、农业综合开发、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。 (十一)负责林业系统人事、劳资和科技人员的管理工作。 (十二)承办区绿化委员会、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。 (十三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